胎儿双肾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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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双肾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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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复查。多数学者认为,肾盂扩张前后径大于15mm,高度提示梗阻性病变可能,产后手术率较高。肾盂扩张前后径在10~14mm者,发生肾脏病理情况者亦较高,多数学者建议产后新生儿期随访检查.肾盂扩张前后径在4mm~10mm范围内时,许多情况不是病理性的,可能为正常或是生理性的,但亦有严重的泌尿系梗阻仅表现为轻度肾盂扩张者,例如后尿道瓣膜梗阻,可以引起明显的膀胱扩张和输尿管扩张,而肾盂扩张则轻微。因此对于轻度肾盂扩张时,不能简单作为正常或异常来对待。引起正常胎儿肾盂轻度扩张的可能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为孕妇大量饮水可导致胎儿肾盂扩张,其次是胎儿膀胱过度充盈时压迫输尿管引起肾盂轻度扩张。有研究表明,70%的胎儿在2小时经内多次重复观察,胎儿肾盂测值可小可大,从而出现“正常”及“异常”改变。孕妇肾积水是妊娠过程中的一种最常见表现,其可能的原因是由于黄体酮类激素作用下泌尿系统平滑肌松驰所引起。胎儿在这种高激素状态下,也可能出现轻度肾盂扩张。尽管在诊断标准上存在争论,但对一些原则仍趋向一致,这些原则是:(1)肾盂扩张10mm,出现肾脏病理情况的可能性明显增加。产后应行肾功能检查及排泄性膀胱尿路造影除外梗阻和膀胱输尿管返流。(5)产后随访原则:最好于产后5~7天进行,因为此时期新生儿已不再受母体黄体酮类激素影响而致平滑肌松驰,其轻度肾盂扩张此时已消失,然而在出生后的头48小时内,由于新生儿有轻度脱水,如果出生后立即行肾脏超声检查可出现假阴性结果。

 正常胎儿肾脏的集合系统可有轻度分离,分离径可达6毫米,而胎龄大于30周后肾盂扩张≥10毫米或存在肾小盏扩张则为肾积水。一种为可复性:积水宽度1.01—1.63厘米之间,肾实质较厚,1.02—0.58厘米之间,胎儿出生后环境变化,积水随之消失。常见于胎儿的膀胱内大量尿液充盈或某种原因引起的输尿管收缩节律失调。另一种为不可复性:积水宽度2.15—2.56厘米,肾实质厚0.3—0.2厘米,常见于先天性输尿管狭窄,多有分泌功能的变化,出生后应及时治疗发现了胎儿的肾积水不要过于担忧,不必急于终止妊娠,应于B超发现后一小时或一周后复查。如胎儿肾积水宽度<1.63厘米或肾实质厚度>0.58厘米,可视为正常;如积水宽度>2.15厘米或肾实质厚度<0.2厘米为不可复性,可视情况终止妊娠。

正常胎儿肾脏的集合系统可有轻度分离,分离径可达6毫米,而胎龄大于30周后肾盂扩张≥10毫米或存在肾小盏扩张则为肾积水。一种为可复性:积水宽度1.01—1.63厘米之间,肾实质较厚,1.02—0.58厘米之间,胎儿出生后环境变化,积水随之消失。常见于胎儿的膀胱内大量尿液充盈或某种原因引起的输尿管收缩节律失调。另一种为不可复性:积水宽度2.15—2.56厘米,肾实质厚0.3—0.2厘米,常见于先天性输尿管狭窄,多有分泌功能的变化,出生后应及时治疗。发现了胎儿的肾积水不要过于担忧,不必急于终止妊娠,应于B超发现后一小时或一周后复查。如胎儿肾积水宽度<1.63厘米或肾实质厚度>0.58厘米,可视为正常;如积水宽度>2.15厘米或肾实质厚度<0.2厘米为不可复性,可视情况终止妊娠。

正常胎儿肾脏的集合系统可有轻度分离,分离径可达6毫米,而胎龄大于30周后肾盂扩张≥10毫米或存在肾小盏扩张则为肾积水。肾积水分为两种。一种为可复性:积水宽度1.01—1.63厘米之间,肾实质较厚,1.02—0.58厘米之间,胎儿出生后环境变化,积水随之消失。常见于胎儿的膀胱内大量尿液充盈或某种原因引起的输尿管收缩节律失调。另外部分病例的输尿管可能存在某些解剖结构的异常。另一种为不可复性:积水宽度2.15—2.56厘米,肾实质厚0.3—0.2厘米,常见于先天性输尿管狭窄,多有分泌功能的变化,出生后应及时治疗。

胎儿肾脏分离0.6cm以下,就属正常现象,你的胎儿右肾0.7cm,比正常值略高一点,建议让孕妇口服利尿药后去医院复查B超,考虑是尿胀所致.情况不是很糟糕,建议孕妇加强营养,适当运动,其它无特殊,